本報訊(記者劉智宇) “看到她的人速速和我聯繫,懸賞5萬現金。”昨日,家住新洲區陽邏街的網友“吃個大丸子”發微博稱,其家人借給朋友夏某某百餘萬元後,夏某某攜丈夫邱某某、女兒婷婷(化名)“人間蒸發”。遂發佈“人肉搜索”,公佈婷婷的照片、姓名、年齡、住址等信息。法律人士指出,此類債務糾紛應向法院起訴解決,“人肉搜索”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權、名譽權。
  “邱XX,女,1990年出生,新洲區陽邏雙柳邱湖人,現讀湖北美術學院服裝設計系,身高160,微胖。她的母親詐騙,現在人跑了。看到她的人速速和我聯繫,懸賞5萬現金。”昨日,網友“吃個大丸子”的上述微博引發熱議,微博還附帶5張清晰正面照片。
  記者與博主張女士取得聯繫。“發微博是為了幫媽媽討債。”張女士說,從2009年至今,母親先後借款百餘萬元給朋友夏某某,夏某某承諾本月連本帶息還款近30萬元。本月1日,其母致電要求還款,夏某某最初滿口答應,沒想到從第二天開始,夏某某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,住處人去樓空,“她的丈夫、女兒都不知去向,手機也都關機。”多番聯繫無果,張女士找到婷婷的照片,發微博“懸賞”。
  新洲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由於債權人並未提供夏某某“詐騙”的有力證據,初步認定屬於債務糾紛,債權人應向法院提起訴訟,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。
  將婷婷個人信息在微博上公之於眾,是否合適?“我沒有說假話,為什麼不能發?”張女士稱。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華評說:張女士自述的遭遇值得同情,但此類債務糾紛應向法院起訴解決,擅用他人照片進行“人肉搜索”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權、名譽權。同時,在尚無法律文書判定“詐騙”罪名成立的情況下,微博中“詐騙”的說法涉嫌侵犯名譽權。  (原標題:擅用他人照片 微博“人肉搜索”討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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